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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积弊如大象屁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6:24  南方都市报

  ●聊斋

  有一说二,头头是道

  曾多次调查“东莞公交对残疾人的优惠现状”的残疾人朱明建再次来莞,将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和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送上被告席,它们被指未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向残疾人予以应有的乘车优惠。另外,东莞市残疾人兰竹(化名)也因本月乘坐高速公交时被拒绝优惠乘车,准备起诉该公交所属的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昨日南都)。

  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内不对外”,已属习惯成自然,多数人也懒得去想这规定合理不合理,因为个人与集体作对,往往面临着“成本花不起”,“时间耗不起”的尴尬现实。

  即便有像朱明建、兰竹这样,有股敢“较真”的劲,凭一己之力和政府部门过招,多数情况下仍是“你曝你的光,你起你的诉”,对方稳坐钩鱼台,只当没看见、没听见。特别是对于地方红头文件“犯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很难获得司法支持。单独依靠一场官司,而缺少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霸王条款”和侵权行为很难寿终正寝。行政积弊,如同大象的屁股,根本推不动。

  就这起官司而言,虽说“八字还没一撇”,但有关部门便有“示好”的举动。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名杜姓负责人向南都记者透露,日前东莞市交通局已召集全市公汽公司的负责人开会,就残疾人优惠乘车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准备在优惠方面出台新的规定。东莞的地方规定在《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颁布实施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依然处于“持续违法”的状态,其实都有“懒政”的影子,更有对部门私利的斤斤算计,对公众权利的极端漠视。

  最理想的结果是,该诉讼经媒体曝光后,促使有关方面反思现状、改进规则,随即纠正错误规定和做法。那样,既避免双方闹个面红耳赤伤了和气,还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楚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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