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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启动省政府质量奖 以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01: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合肥8月11日电 (记者吴兰)10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宣布启动该省的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增加企业负担等为原则,且秉承宁缺毋滥避免很多奖项出现过多、过滥现象。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宗宏介绍,设立政府质量奖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1987年美国颁布《马尔科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提高法》,依据该法案设立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又称总统质量奖。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质量奖励制度,而中国自2004年,深圳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目前已有上海、广东等18个省(市)设立了省(市)长质量奖或省(市)政府质量奖。

  2010年10月,安徽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安徽省政府质量奖。11月,安徽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8章30条,主要包括奖项设置、评审范围、组织管理、评审标准及方法、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安徽设立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并于今年启动首次评选活动,将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获奖企业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企业,且合肥市不超过3个等条件。

  高宗宏介绍,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制造、工程建设和服务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但对于有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等任何情形之一,都不能申报参与安徽省致富质量奖的评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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