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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赴黔滇宁巡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徐盈雁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赴贵州、云南、宁夏巡讲启动仪式。来自高检院和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15名检察业务骨干,将于8月12日分赴贵州、云南、宁夏三地,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周的巡讲支教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了讲师团成员。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参加会见。高检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李如林对巡讲支教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巡讲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西部地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西部开发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开展讲师团赴西部巡讲支教活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融入大局,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有力途径,有利于加强西部地区检察工作,提高西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满足西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李如林要求,要明确巡讲任务,切实保证巡讲工作取得实效。一要重点搞好业务培训。在巡讲支教过程中,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更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积极宣讲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使其真正内敛于心、外践于行,主动宣讲规范执法的经验做法,促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二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要深入一线,实地了解、掌握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与西部检察人员一起分析、探讨,寻找解决对策,帮助西部检察人员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技巧,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注重抓好师资培训。要与当地密切配合,采取跟班听课、专题辅导、交流心得等多种方式,帮助西部培养检察官教师,不断增强西部自身的“造血”功能。

  李如林最后强调,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据了解,检察机关开展西部巡讲支教活动已经有十年历史,为进一步加大支援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高检院于2009年正式组建了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讲师团于2009年和2010年分赴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五地开展巡讲支教,培训西部检察人员217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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