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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妻子闹离婚 丈夫“杀”妻灭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02:38  京华时报

  

出轨妻子闹离婚丈夫“杀”妻灭子
回想起自己曾亲手掐死爱女,陈为高痛哭不已。本报记者 蒲东峰 摄

  本报记者 刘薇

  去年腊月二十八,31岁的陈为高被妻子告知,她已和一名美国男人住在一起,并欲离婚带走女儿。挽留遭拒后,称被妻子的贬损言语激怒,陈为高将妻子掐到不动。认为妻子死了,担心7岁的女儿将来生活特别凄惨,陈为高随后又掐死了女儿。

  昨天下午,涉嫌故意杀人罪,陈为高在市二中院受审,他哭着忏悔不该对挚爱的女儿下此毒手。其妻则委托代理人到庭向他索赔70万余元。

  春节前获悉妻子移情别恋

  疑妻被“杀”再杀七岁幼女 妻子被指存在重大过错

  陈为高是河北省人,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其妻费某比他小4岁。

  陈为高当庭说,他与费某在酒吧上班相识后恋爱,2003年6月女儿先出生,2004年领的结婚证。婚后,费某依然在王府井拉客人到酒吧消费,赚取提成,陈为高则在家照顾年幼的女儿。

  今年1月22日,费某忽然离家4天。陈为高说,那几天孩子特别想妈妈,但妻子手机关机打不通。1月25日,妻子回家后,称自己和一个美国人住一起了,要和他离婚,并要把他一手带大的女儿也带走。

  陈为高说,虽然他极不情愿,但他感觉妻子已和那名美国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他忍着没说话。之后的几天,妻子没住家里,并于1月31日下午回来把孩子接走了,晚上10点多才回来,“女儿当时抱着一个洋娃娃,说是美国人给买的”。

  陈为高说,孩子睡着后,他开始和妻子谈离婚的事。“为了孩子,我特别想挽回婚姻,但她态度很坚决,还用言语刺激我”。陈为高说,其妻当时说那个美国人有钱,他没钱。“这天是腊月二十八,马上过年了,别人家都欢天喜地的,我们家却出现这个事,我情绪特别激动”。

  疑妻被“杀”再杀七岁幼女

  检方指控,陈为高当时起意杀人,猛掐费某的脖子,致其昏迷。

  陈为高昨天没有否认,他说妻子奋力反抗,掐了约一两分钟,妻子就不动了。“我以为她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想到孩子没有父母会特别可怜,我就去卧室把孩子也掐了”。说到这里,陈为高当庭哽咽着哭了。

  为何会对年仅7岁的女儿下毒手?陈为高解释说,他从3岁开始就生活在单亲家庭,深感家庭不完美的孩子特别可怜。但事后他特别后悔,“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把自己最爱的女儿掐死了”。

  公诉人称,公安机关曾对陈为高进行过精神病司法鉴定,其无精神病,作案时处于生理性激情状态,辨认及控制能力存在,属完全刑事责任人。

  作案后,陈为高开车去通州自杀未成功,后电话报警。警方赶到陈为高家,陈的女儿已经死亡,费某则自己清醒过来,后经鉴定构成轻伤(偏重)。

  妻子被指存在重大过错

  昨天,费某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代理人向陈为高提起70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记者了解到,在询问笔录中,费某承认自己与一名美国男人好上了,他们在王府井相识,因互有好感就留了电话,认识大概半个月后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她就想与陈为高离婚,与美国人结婚。她还提到陈为高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也是她想离婚的原因。

  昨天,陈为高的律师认为,费某违反了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具有重大过错。“春节临近,妻子的背叛、爱女被争夺、力挽婚姻时遭遇妻子不当言语中伤。陈为高因不良情绪瞬时爆发而想杀死妻子。事后,对生活绝望的他将女儿杀害。”

  对此,公诉人表示,无论陈为高对自己的家庭如何重视,也无论他对离婚这个事实如何不能接受,法律都绝不允许他用伤害他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公诉人还希望陈为高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认识,他虽然对女儿有无限的爱,但最终还是他的行为导致现在的悲惨结果。

  对辩护律师称陈为高妻子有重大过错这一问题,公诉人表示没有答辩意见。

  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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