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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借款一般属共同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02:38  京华时报

  张先生问:朋友王某婚后向我借了50000元。今年5月,我找王某追债,却发现他已经不知去向。后来,我找到他妻子,对方却说两人已经离婚,不管这件事。请问,我可以起诉王某的前妻要求她还钱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赵峰答: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且第三人知道此事则另当别论。张先生不知有此事,因此可向王某前妻追债。

  本报记者 唐琼 郑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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