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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10月31日前99个省级部门网上“晒权”

  本报讯 (记者 李晓帆)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和外部运行流程图将力争在今年10月31日前,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资讯网及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布。据了解,列入本次清理的主体是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包括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省级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机构)则由省级部门直接清理。记者获悉,共有49个政府行政机构、33个承担有行政职能的其他机构和17个中央在川单位列入清理主体名单。

  “清理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所有外部具体行政行为,分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8类。”据介绍,此次清理的工作步骤分自行清理、审核完善、上网公布三个阶段: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力争在本月31日前,基本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政权力外部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并报省法制办。之后,省法制办将会同省委编办对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行政权力和运行流程进行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清理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在今年10月31日前,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和外部运行流程图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资讯网及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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