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限价房选楼书和销控板印错,李先生选错房。李先生起诉朝阳区住保办,要求撤销《选房确认单》,并重新赋予优先选房权。朝阳住保办称,楼书和销控板均是开发商提供,该中心并不审核房屋具体信息。本案未当庭宣判。
限价房朝向变化
经摇号,李先生获得限价商品房选房资格。去年11月,李先生在东泽园项目选房现场,领取了《东泽园项目书》(俗称“楼书”)及“销控板”,均价7500元/平米。李先生选择了一套楼房,随后和开发商、朝阳住保办三方签了《选房确认单》。
李先生称,领到确认单附件,发现户型朝向由东南变成了西南。住保办签字人员核实后解释,原先设计东南朝向,后因楼下建底商门牌发生变化,但楼书和“销控板”却未及时做出变更。
李先生错过买房机会。李先生起诉,要求撤销《选房确认单》,保留7500元/平米的均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优先选房权。
昨日,朝阳法院开审此案。
法院将咨询住建委
朝阳区住保办答辩称,住保办主要审核购房资格和购房面积,并不审核房屋具体信息。《东泽园项目书》和“销控板”是开发商提供,且楼书中写明“宣传册内容仅作宣传说明,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至于重新赋予优先选房权资格,没有法律和政策支持,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法庭查明,楼书和《选房确认单》同一户的标注矛盾错误是开发商的失误。
法官表示,法院将就《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的具体解释咨询市住建委。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