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毅)昨日,顺德区政府颁布了2011年度顺德住房保障工作的最新标准,入住顺德区保障房的门槛有所放宽。其中经适房对家庭人均月收入的限制标准由之前的960元放宽到1170元。该标准由8月4日开始实施,共涉及六方面内容。
首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月390元,之前是每人每月320元,增加70元;
第二,廉租房保障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从月人均640元放宽到780元;经适房保障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从月人均960元放宽到1170元。
第三,廉租房和经适房保障准入家庭居住困难标准从人均拥有住房面积12平方米放宽到13平方米;
第四,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即解决标准)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
第五,市场平均月租金标准为20元每平方米,比旧标准高了10元;
第六,廉租房租金,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保障面积范围内租金保持1元1平方米不变。此外,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月租金标准指导价为16元每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