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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蝎子男”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07:3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姚克勤报道 只因误乘公交车,一名脸部贴着“黑蝎子”图案的男子对116路女驾驶员拳打脚踢,致其轻伤(见本报5月25日、26日、27日相关报道)。今天,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由于沈某殴打驾驶员时,公交车正处于行驶中,车速达时速46公里,车上乘客较多,这一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宪权认为,由于驾驶员果断停车,沈博后来的殴打行为发生在车辆停靠后,没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的行为更具备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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