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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油污处置不力 "康菲"被责成向公众道歉

  记者8月10日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了解到,北海分局9日向康菲公司下发了《关于蓬莱19-3油田海底油污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责成康菲公司就前期海底油污处置不力向公众道歉。

  没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康菲公司日前报告称,前期发现的海底油基泥浆已经清理完毕,但在海底油污清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海底油基泥浆,没按要求在7日前不能完成C平台全部海底油基泥浆的清理工作。

  针对康菲公司前期对海底油污勘测不清,处置不力导致海底泥浆清理工作延误,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责成康菲公司向公众和政府做出说明,并向公众道歉。

  康菲将溢油归咎自然原因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到目前为止对溢油事故的处理康菲采取的只是一些临时性措施,对国家海洋局提出的“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确保不影响环境敏感区”两项要求执行不到位,在清除海面溢油和海底油基泥浆工作上没有达到要求。康菲公司至今没有查明溢油源和溢油路径。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康菲公司在本次溢油事故中表现出来的避重就轻的态度根源有三:一是将溢油责任归咎于自然原因,借口由于地层自然裂缝溢出原油,不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封堵溢油,以避免造成责任者之嫌。二是熟知我国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严重处罚,也不会影响其经济利益,因此对监管部门懈怠应付。三是对我国海洋环境和公众要求缺乏企业社会责任。

  处置不力因管理宽松

  康菲的态度,说明我国对海洋石油开发企业监管严重不足。法律法规存在诸多模糊地带处罚力度轻微,尤其是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宽松。另外监管力量也不足,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这一高投入、高风险活动相匹配的高科技监管手段仍较为缺乏,我们的执法人员每年仅仅登检海洋油气平台1到2次。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20万元的处罚不足以弥补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失和修复需要的成本。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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