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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幼女当礼物家教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15: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金春 邱江华)而立之年的男子韩某利用单独给11岁女孩辅导功课之机,对其实施猥亵,还恬不知耻地称这是送给女孩的生日礼物。记者昨日获悉,经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韩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30岁的韩某大学文化。去年6月,韩某为一名11岁的女孩当家庭老师,每次从晚上7时至9时,在女孩的卧室内单独为其辅导语文、数学、外语等功课。今年3月21日,女孩随口提到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开玩笑地问韩老师准备送她什么生日礼物。韩某上前采用亲吻、抚摸下身的方式对女孩进行猥亵,还大言不惭地说:“这样算做送你的生日礼物吗?”女孩吓得急忙将韩某推开。韩某事后怕女孩告诉家长,再三道歉并追问对方是否介意。

  第二天,女孩的母亲接女儿放学时,孩子心有余悸地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母亲,母亲随即报案。3月24日晚,韩某再次来到女孩家中辅导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官表示,韩某出于寻求刺激的目的,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女实施猥亵,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权益,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规定从重处罚。J001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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