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涉事工地已被立案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04: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涉事工地已被立案追责
昨日小俊俊打捞现场已暂时停工。

  相关部门通报俊俊失足最新进展 俊俊父母已获48.3万元赔偿

  本报讯 (记者曾毅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9时30分,在顺德乐从镇政府大楼三楼会议室,包括镇政府、安监等代表,联合召开了乐从水藤工业区一男童失足掉进工地桩管意外事故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确定了造成男童小俊俊失足的工地方责任,宣布公安机关已对“事故立案处理”,另外也宣布了日前施工方和业主已与小俊俊父母达成了赔偿协议,家属已获得48.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追问:

  巡查责任政府是否尽到

  本次发布会的焦点,除了认定工地责任外,多个媒体记者反复追问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巡查工地的责任,为什么涉事工地在无围蔽、桩管无遮管的情况下,可以逃过监管。

  对此,乐从镇相关安监负责人回应道:“对于该建筑工地,我镇职能部门一直都进行监管,直到8月4日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巡查了发生事故的工地,并没有发现该工地有任何机械进场,没有任何施工迹象。事后查明,业主方区永松在8月6日让施工方曾国显进场施工,在周六日施工,存在回避政府监管问题。”

  这一回答并没有让所有记者满意,因为周六日没有巡查,恰好在周一小俊俊就出事,是否政府的巡查工作方式太过死板,休息日就完全“休息”?对此,乐从镇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周六日休息不巡查,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检讨工作方式,力求减少或者完全消除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释疑:

  为什么采取“拖吊法”

  发布会上,还介绍施救方案是由数个救援专家做出,最后决定为“拖吊法”,有记者追问“挖坑法”是不是更加有效直接?

  乐从镇公安局代表回应称,首先说明救援的主力是消防官兵,因为“他们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最终采取“拖吊法”而不是“挖坑法”,“是因为该工地地质十分复杂,是由鱼塘填埋而成,而且桩管的深度达到26米,如果用挖坑法,就要挖一个面积极其庞大的土坑,时间耗费难以估算;而且鱼塘工地周围密集布满建筑,不少是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宿舍,如果要挖到26米,就会影响周围建筑安全,所以最后采取‘拖吊法’”。

  说明:

  48.3万元赔偿如何得出

  小俊俊的父母得到了48.3万元的赔偿,有记者希望知道这个数字如何得来?乐从镇司法局的代表回应称,首先在调解过程中,施工方代表向小俊俊父母进行了真诚的道歉,“小俊俊父母也当场表示原谅他们。”最终协议是8月9日达成的,8月10日上午施工方履行了48.3万元赔偿的协议。

  “这个数字有三部分组成,第一是按广东省20年城镇平均可支配收入,总数大约是47万多;第二是丧葬费,总数为2.3万余元;还有第三部分的精神损失费,我们已提醒俊俊父母,有权利提出这个部分赔偿,但他们拒绝了。另外,俊俊父母也提出自己也有疏于看管的责任,最终并没有让施工方全部赔付,所以最后的数字定在了48.3万元。”

  回应微博三大质疑

  小俊俊悲剧发生后,立刻引发了微博大讨论,对于其中的焦点问题,本次发布会上,乐从镇相关代表也进行了回答:

  1.责任归属到底是如何?

  乐从镇公安局代表对此回应:“施工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工地进行围蔽及相关措施,导致了事故发生,因此施工方存在重大过失;业主方区永松对施工方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缺乏监管,业主负有重大责任。

  公安机关已对事故立案处理,还在侦查阶段,暂时没有对包括曾国显、区永松等人采取任何拘留、控制等措施。”

  2.传闻打捞成本太高就停止打捞了?

  乐从镇新闻发言人对此回应:“确实有群众议论,称光一部挖土机,一个小时的工钱就多少多少。我们可以负责任向社会公布,现在还是采取‘大管套小管’的办法,要打捞出男童,不论成本多少,‘不惜代价’要把他打捞上来,因为这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

  至于现在目前暂时的‘停工’,是等大型机械入场,还有特制大钢管也在赶制中,暂时还没有打捞时间表,我们一定尽快完成。”

  3.俊俊父母离开因受到压力?

  乐从镇司法局代表发言人对此回应:“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没有给孩子父母任何压力。对于他们离开乐从回到江西的做法,我们只能说:‘这是他们个人的决定’。虽然现在已让施工业主方做出赔偿,但如果家属需要协助,我们一定给予最大帮助。”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