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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一处长贪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04: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原任水利部处长的姜广斌,因贪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昨天,市一中院原定对其上诉进行终审宣判,但在即将宣判之际,姜广斌撤回了上诉。

  47岁的姜广斌,案发前是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处处长。检方指控,姜广斌任职期间,分2次贪污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购书款共计3万余元。

  姜广斌对指控没有异议。他的辩护人提出,姜广斌将部分贪污款项用于本部门的相关费用。记者了解到,案发前,姜广斌曾找到原单位两名下属,希望两人能在检方调查时为自己作证,证明部分赃款用于加班吃饭。两人碍于面子就答应了。

  法院认为,姜广斌已构成贪污罪,他将贪污款项用于本部门相关费用的证据不足,但由于他已将赃款全部退赔,因而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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