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上,我带三岁的儿子去超市。打道回府时,刚走出超市门口不远,脚趾就碰到了什么,疼得我叫了起来。弯腰看,竟是碰在了一个钉在水泥路面上的钉子,借着手机的亮光,我看到脚趾碰烂了一个大口子,不断有血流出来。路是走不成了,我只好拦了辆车去医院缝了三针。
在家休息了一个星期,拆线后,已基本没什么大碍。第二天,老公上班走时说中午想吃凉皮,我带儿子又去了那家超市。买完凉皮刚出超市门,儿子松开我的手一个人向前跑。我不明就里,害怕人来车往碰着他,刚喊了一声,就见他蹲下来双手按在地上不动了。
我还没走到跟前,他就大声喊道:“妈妈快走,那天晚上就是这个钉子咬了你,我按住不让它动,你快走。”(张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