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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问题动物”最高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05: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彭鹏 通讯员李伟、马涛报道:我省首部动物防疫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将于10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违法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活禽经营单位,如餐饮行业,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个人则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条例》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活禽经营市场内,活禽摆放、宰杀和销售要分离;市场要定期休市、消毒,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事活禽经营的,应在经营点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合格未经熟制的动物产品进行分割包装销售的,经营者应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加施检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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