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庆申 本报通讯员? 王岐
前不久,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和利用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将奥帆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向了法制化轨道。
过度商业开发亟待立法整治
青岛奥帆中心位于青岛市东部新区浮山湾畔,依山面海,景色宜人。2008年,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帆船项目比赛在这里举行,青岛奥帆中心聚集了全世界的目光,青岛也开始以“帆船之都”的美誉走向世界。
奥帆赛后,青岛市在保护奥运遗产、重视后奥运发展、推进赛后利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奥帆中心最终以旅游度假区的身份对外开放,为国内外游客、广大青岛市民提供了近距离体验奥运、旅游和休闲娱乐的空间,进一步提升了青岛“帆船之都”的品牌效应。
然而,随着赛后开发利用的深入,奥帆中心新增建筑逐渐增多,环境容量趋于饱和,奥帆中心及周边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过度商业化的倾向令人担忧,奥运文化遗产特色渐行渐远。“还奥帆中心本来面貌”,成为越来越强烈的呼声。
在年初召开的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20多位青岛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并合理利用”的建议,提出奥帆中心是新世纪代表青岛城市特色、体现本土优势的标志性建筑,是珍贵的奥运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奥帆中心的保护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必须尽快加以认真规划和保护。
划定核心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人大代表和市民的呼声引起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率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视察后,专门与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张若飞强调,奥帆中心主体建筑用途不能改,对现有建筑的拆装、装修、改造的行为,都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审批。对奥帆中心各类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保护利用要求的,要坚决给予调整和纠正。要对奥帆中心各类建筑的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评估,对违法建筑、违章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
随后召开的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和利用的决定》。
决定指出,青岛奥帆中心要坚持保护优先、突出帆船特色、科学合理利用、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以服务市民休闲活动、保障帆船运动为主,兼顾旅游和商业服务的定位,注重公共性、公益性和开放性,达到传承奥运遗产、彰显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目的。
决定提出,要在奥帆中心内划定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不允许在保护区内新建建筑,改变现有建筑功能和外观需要通过审批。
集中整治打造国家旅游示范区
决定通过后,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贯彻落实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奥帆中心保护决定的精神。
青岛市建委牵头,规划、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先后拆除随意搭建的亭子、大棚等临时建筑,打响了奥帆中心环境整治“第一枪”。根据青岛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指挥部决定,将奥帆中心作为“十大整治行动”示范区。
在奥帆中心第一次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的现场,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孙梦元表示,将根据决定要求,首先对奥帆中心进行集中拆违,规范零散商业设施设置,对奥帆中心内未经规划审批的47处临时建筑进行整治,原则上全部予以拆除,确需保留的应办理《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还将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提高绿化景观水平,对周边道路集中整治。
据了解,青岛市力争通过两个月的时间,将奥帆中心打造成为设施完备、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管理有序、品质一流的国家旅游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