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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补偿首日他第一个受益

  

禁摩补偿首日他第一个受益

  昨日上午,家住岳麓区的车主夏培奇第一个拿到补偿金及残值金。小刘军 摄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李琦)“啧啧,4980元买的摩托车,骑了1年半时间还能拿到4421.5元补偿款,真的冒想到!”昨日,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工作正式实施,家住岳麓区的车主夏培奇第一个拿到补偿金及残值金。

  昨日上午,长沙金盾机动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岳麓区施救站门庭若市,不断有市民前来询问“禁摩”的相关政策。车主王淑兰一大早就骑着自己那辆购于2007年的摩托车前来咨询。“当初购买这辆摩托车时,是经销商帮我上的牌,所以行驶证上的名字不是我本人的。”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赵鸢表示,部分车主的姓名与机动车登记人不一致,车主可以前往所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办、社区开具证明材料并签名、盖章,经工作人员确认后便可办理提前报废手续。

  “由于部分车主对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今天前来询问的很多,但符合补偿条件的不多。”赵鸢强调,“车主的户籍一定要在扩大‘禁摩’区域内,且为长沙县和望城区(原望城县)号牌的摩托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在2001年8月1日以后,年检有效期在2011年8月31日以后,有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齐全,无未处理完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的车主才符合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就能得到补偿。”

  上午10时30分,40余岁的车主夏培奇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从办事民警手中接过4421.5元补偿金及残值金。其中,4191.5元为补偿金,230元为残值金。他数着手中的钱,笑得合不拢嘴,连称“冒想到”,并表示“我对补偿很满意”。

  2009年12月,夏培奇在黄花塘机电市场花4980元买了这辆摩托车,牌号为湘AIVZ66。如今,这辆摩托车“功成身退”,夏培奇也成为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工作受益第一人。夏培奇表示:“以后就买电动自行车骑吧。”

  交警部门提醒:提前报废及补偿工作将一直持续至8月21日,周末照常进行,请车主及时办理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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