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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拾荒者,是一个城市应有的气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07:34  新闻晨报

  李艳秋

  去年10月,在天津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三位来自印度的拾荒者的演说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他们甚至把苹果皮、破围巾等拾荒中淘来的宝带到了现场,证明拾荒者对于气候变化很有贡献:拾荒者的工作并不卑贱,他们的垃圾分类极大地节约了资源,有益于环保,值得我们尊敬。

  但前几天,一名拾荒老者因携带垃圾却遭到乘客和司机的谩骂和驱赶。撇开一切法理、规则,仅就事件本身而言,一位年逾古稀的老者,因为带些旧瓶子废纸上车,就受到粗暴无礼的对待,实在是让人觉得有点心酸。无论从文明或伦理,都让人因为这一件小事产生些许疑问:城市到底是只需要体面光鲜的外表,还是要有博爱善良的内心?

  从法律角度,我们先来探讨这个命题:公交车是否允许拾荒者乘坐?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明确规定不能乘坐的情况只有一种:“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准乘车”。从视频来看,拾荒老者应当不属于上述情况。

  再来看随身物品,第15条规定 “每位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总重量超过15千克、体积超过0.1立方米的,应当购买行李票”,也就是说,即使行李超重(不超过上限50千克),也可以购买行李票的方式补偿,而非不能乘坐。而最为关键的第16条规定 “携带的家禽……易碎、易污物品,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沾污车厢和乘客”。在《规则》并未明确界定废旧物品或垃圾是否可以携带上车的情况下,拾荒老者的情况显然可适用这一条款:只要易污物品包扎完好,不沾污车厢和乘客,他有权利坐上这部公交车。

  公共交通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无疑应当是其公益性和平等性。这个平等既应赋予拾荒者,也应赋予其他乘客。不坐在那辆82路上的人,也许赞成老者上车,坐在82路公交车上的人,也许会为那异味掩鼻……到底如何把握两者平衡,是要等主管部门为《规则》打上“补丁”、明确界定类似情况?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研判,用脚投上一票?

  异味不应该成为一个人鄙视另一人的理由,而是考验“人字的结构是相互支撑”的最佳契机。如果我们连与拾荒者同车的气度都没有,又怎能指望我们自己得到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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