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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进乌市高新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08:05  法制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8月11日电 记者潘从武 实习生王燕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着乌鲁木齐市“大调解”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据了解,乌市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自今年6月初试运行以来,短时间内即调解案件160起,成功调解9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0.9%,其中大部分是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和债务纠纷。许多物业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依法调解下,双方当场达成协议,明确了责任义务后支付了物业费。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法院调解室的建立,不仅符合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需求,同时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地解决纠纷的愿望和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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