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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哄抬房价最高拟罚三万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住建部8月10日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目前的房价动辄就上百万元一套,而3万元以下的惩罚显然相对过轻,威慑的力度不够。他建议可以按照单套或者销售额的比例来罚款。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也建议,所有的处罚应该建立在没收非法所得的基础上,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定百分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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