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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沙听过歌》征文赛启动

  本报讯(实习生 金晓霁)由长沙市文化娱乐演艺行业协会发起的第三届‘阳光娱乐创业兴文’系列活动暨2011长沙娱乐节“我在长沙听过歌”网络征文比赛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国征文,截稿日期为2011年9月31日。获奖者可获得3000元到500元不等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征文以“我在长沙听过歌”为主题,参赛者可以在长沙的娱乐生活中印象深刻的事件、趣闻、感受以及对长沙娱乐的回顾、现状、建议、展望等方面为题材,以文稿的形式参与活动。所有参赛文章必须在八百字以上(诗歌除外),并投稿到邮箱yule2011@changsha.cn。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有优秀文章进行集中评定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并在10月份举行的颁奖晚会上给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据悉,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10名,奖金500元。市民可通过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731—88577770(联系人陈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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