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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帆奖”新标准9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2日14: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从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如果在全国或国际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也可以参加本市金帆奖、银帆奖的评选。

  昨天,市教委颁发新版“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银帆奖评选办法”。在新办法中,评选人群中特意加上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籍学生”。

  对比2007年出台的“金银帆奖评选办法”,新修订的“办法”在评选项目中增加了“技能类”,规定今后由教育部、人力社保部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由教育部、市教委组队派遣参加的国际职业技能大赛,都纳入评奖范畴。在“技能类”竞赛中,上年9月至本年8月期间,获得国际竞赛第一名、一等奖的可申报金帆奖;获得国内竞赛中金牌、第一名,国际竞赛银牌、第二名的可申报银帆奖。

  由于增加了“技能类”项目,今后的“金银帆奖”参评项目从原来的五类变为六类,分别是思想品德类、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和技能类。

  另外,今年对“思想品德类”作出了明确界定。此前的办法中只笼统说思想品德突出,受到政府表彰可以参评。新办法中明确规定:被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全国十佳中学生”,受到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及区县委、政府见义勇为表彰的学生可参加评选。

  新闻背景

  金帆奖、银帆奖

  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银帆奖”,是市教委为了表彰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以及在国际、国内学科、体育、艺术、科技活动中获奖学生而设立的荣誉奖。获奖学生在升学时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J063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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