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 姚芃 水利部近日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和建设管理信息,公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水利建设市场运行与监管的各个环节,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1年底,要全面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初步实现全国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实施方案》明确,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完善不良行为信息报送制度,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实施方案》要求对水利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予以公告。要制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并向全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