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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拟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最高可达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9日19:33  大江网 微博

  大江网讯 记者尹坤报道,9月19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人保局获悉,南昌市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定于今年10月1日起缴费,缴费完成后,于2012年的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调整后,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可达12万元。

  此外,南昌市还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将由60%提高到7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也将提高,由2011年度60%的报销比例提高为: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5%。

  记者了解到,2012年南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完成后,于2012年的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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