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昨日,全省河道采沙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湘潭市召开,该市河道采沙综合整治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根据省政府《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要求,从今年11月开始至明年4月,我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河道采沙专项整治。会议指出,希望通过此次河道采沙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省政府《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要求,从今年11月开始至明年4月,我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河道采沙专项整治。在整治区域上,将突出城市两岸河段、水源保护区河段和有堤防、桥梁、渡口、码头、水电站等建筑物河段的排查整治;在整治对象上,重点打击非法采沙、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和乱建沙石场行为,严厉查处采沙活动中涉黑涉恶势力及保护伞,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日),关键是做好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三个方面的工作。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3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摸底排查的河道采沙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三是坚持验收阶段(2012年4月1日至3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各市州人民政府在4月20日前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复查,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河道采沙专项整治报告;省人民政府依据申请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记者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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