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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俩农民房政府被判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9日04:30  大河网-大河报 微博

  □记者 温中豪

  本报讯 辉县市回龙村村民党保珠、任同岳向村委会缴纳相关费用后,在今年年初分别在山坡上建造一栋房屋。辉县市国土资源局等4家政府机构在未履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他们的在建房屋进行拆除。昨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辉县市公安局和辉县市上八里镇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

  今年年初,任同岳和党保珠分别与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在本村的荒山坡上修建房屋。村委会积极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他们缴了相关费用后,在有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好的情况下就开始动工建造房屋。4月20日,在没有下达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辉县市公安局和辉县市上八里镇人民政府派出人员和大型机械将他们两家的在建房屋拆除。任同岳和党保珠遂将参与执法的几家部门告上法庭,今年7月,获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任同岳和党保珠和村委会虽然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地籍款,但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才能建房,原告在不履行也不审批的情况下建房是不妥的,但是被告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辉县市上八里镇人民政府、辉县市公安局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手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的情况下,对原告的房屋进行强行拆除是违法的。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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