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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姚智)1月19日下午3时许,在平凉路北段省委什字酒后驾车并在车内酣睡的女司机陈某,在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时被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01.9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记者了解到,截至1月31日,该案证据搜集已基本完成,东岗交警大队近日将报请检察机关对陈某提起公诉。
1月19日,平凉路北段车水马龙,东岗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正在什字中央疏导车辆。下午3时10分,当信号灯变绿后,执勤交警发现任凭怎么打手势,后边车辆喇叭长鸣,停在南北方向车道的一辆红色轿车就是不肯行驶。透过车窗,交警发现女司机在车内睡觉。在敲窗户没反应后,交警打开车门准备叫醒司机。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已酣然入睡的女司机满面通红,斜靠在座椅上。就在执勤交警叫醒女司机,让其下车接受检查时,满嘴酒气的女司机突然发飙,怒骂执勤交警的同时,将其中一名交警的胳膊咬伤。
在随后的询问中,东岗交警大队民警获悉,该女子姓陈,曾多次醉酒滋事,而早在酒驾入刑之前就因为酒驾被东岗交警大队处理过。随后,东岗交警大队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对其进行了抽血。1月21日,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1.9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在铁的事实面前,酒醒后的陈某沉默不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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