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富彬 肖景涛
【个人简历】
宋继圣,1974年出生,2009年任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该院获山东省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治检心得】
把百姓疾苦记在心间,百姓才会把你挂在心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才会信任你、支持你;履行职责与当地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才会越来越宽。
【难忘故事】
2011年2月,许某来到我院“讨说法”。许某是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老板。2006年9月,某公司将承揽的办公楼工程承包给巩某。施工期间,巩某到许某的租赁站租赁了钢架板、模板、架扣等,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一直未支付租赁费。2007年,许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巩某及某公司连带承担租赁费及违约金2万余元,法院判决巩某支付许某租赁费1.6万余元,某公司对其中4000余元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巩某没有支付能力,许某索要无门,只好到我院申诉。
案件当事人系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因账目问题产生争议后,双方矛盾越积越深。对于此案,申诉人主张的新证据并不充分,抗诉存在风险。我还了解到,申诉人家庭困难,疲于应诉。该案可以通过和解方式结案,这也是我们贯彻“抗前和解、抗中调解、抗后化解”办案工作思路的有益尝试。
为保证和解的公正性,我决定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和解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案件承办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同法院原审法官多次沟通,了解案件事实,并从事实证据、诉讼风险等方面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申诉人当场拿到4000元赔偿款并撤回了申诉。
(采访:本报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肖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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