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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民意 司法大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仝玉娟

  2012年初,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对已经“和解”结案三年多的彭宇案给出了官方定性: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相撞是事实的结论是对的,适用法律也是对的,彭宇案被误读。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多数网民在“恍然大悟”之余也感到愤慨:原来彭宇骗了大家;也有一些网民质疑官方表态的真实性。如有位微博网友表示:既然是“揭露真相”,为何还让人感觉“遮遮掩掩,神秘莫测”?有媒体指出,司法有自己的矫正程序,但外部干预惯于用息事宁人的调解方式应对,使彭宇案给社会道德信仰留下无法弥合的伤口。在学者们看来,这起原本可以在司法程序中澄清的案件,现在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说明时间和场合,空留遗憾。

  曾被称为“天津版彭宇案”的许云鹤案也在2012年初传来最新消息——二审判决驳回许云鹤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万余元。不知道彭宇案的变局能否改变舆论对此案的认知,改变公众由这些普通的民事案件对社会道德状况的判断。

  从彭宇案和许云鹤案中,我们看到了法院在网络时代面临的压力。舆论的监督和民意的诉求成为法院在判案时不得不权衡的指标,而且越来越重,稍不留意,即有可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因为法院的判决,被认为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结果。这不,为了讨一个公道,韩寒决定将质疑其作品有人代笔、对其名誉造成损害的方舟子告上公堂,并索赔10万元。两人的论战也由此从虚拟世界转移到了现实社会。

  与韩寒一样打名誉维权官司的,还有江西抚州临川区的市民吴芳。据媒体报道,吴芳因发表一则微博与他人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口水仗”,其间不乏粗口,对方甚至还在网上公布了她的真实单位、姓名和手机号码,并将一些包含损害名誉内容的文字发到她单位官网、领导和同事的微博上。近日,吴芳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和隐私权,并通过公开道歉的方式消除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恢复其名誉。目前,抚州市临川区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诉讼。据了解,这也是江西省首例微博维权案。

  这起微博维权案最终将如何宣判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诸如此类网络时代的新型案例因其新颖且首发性,一定会吸引舆论的眼球。我们期待法院在审判时,能够恰当应对来自舆论的监督和质疑,做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判例。

  (作者单位: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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