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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冷静 拳头惹祸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02:10  北京晨报 微博

  兑奖遭拒 打断店主鼻梁

  晨报讯(记者 何欣)就因为想兑换一瓶价值3块钱左右的饮料,被摊主拒绝后,郭某一怒之下将摊主打成轻伤,自己非但赔偿了伤者近万元的损失,还因故意伤害罪日前被延庆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8月20日下午,郭某在延庆县某汽车站上等车,由于天气炎热,在翟某的冷饮摊上买了一瓶饮料解渴。拧开瓶盖后,郭某发现瓶盖上写着“再来一瓶”的字样,于是拿着瓶盖找到翟某要求兑奖,却被对方以“不能兑换”为由拒绝。郭某气不过,同翟某争执,并用拳头打伤翟某面部,致其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后经鉴定,翟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经调解,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翟某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郭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翟某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000元。

  延庆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法处罚。但事情发生后郭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故酌予从轻处罚,于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盯急眼 喊来男友互殴

  晨报讯(记者 何欣)酒后陪朋友去看病,因一男子总盯着自己及朋友看而心生怒火,双方发生冲突。赵艳(化名)于是打电话叫来男友与那名男子在急诊室里互殴。近日,赵艳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1月16日夜,赵艳和朋友前往怀柔区第一医院的急诊室就诊,因琐事与祝凡(化名)发生口角,随即在急诊室内与祝凡和其家人互殴。自觉吃亏的赵艳又打电话给男友任某,任某赶到后,对祝凡等人进行殴打。经怀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祝凡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其家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则属轻伤。

  开庭过程中,赵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未提出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赵艳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酒后滋事 出拳暴打继父

  晨报讯(记者 何欣)继子和他人一起将继父打成轻伤,不仅不承认错误,还说继父是诬陷自己,好在有证人证言还原了事情真相。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11年3月1日16时许,同继父素有不和的石某,趁着酒劲和自己的哥哥、母亲一同前往村委会找到继父,并与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石某一拳打向继父,造成其右耳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石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近日被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石某否认自己殴打过继父,声称继父的伤情是自己弄伤后来陷害他的。幸有现场村民的证言还原了事实真相,证言显示,当时石某的继父从村委会开会出来,刚走到院门口,石某就蹿上去,用右拳头朝其面部打过去,其继父一扭头,拳头正好打在其继父头部右侧右耳朵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决后,被告人石某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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