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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决策者须具备超前眼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03:16  舜网-济南日报

  “去年,千慧商标事务所的业务量增长较大。这说明,社会尤其是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我们也注意到,绝大部分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还停留在商标注册这一基础层面,没有上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商标的巨大价值还没有挖掘出来。”2010年“影响济南”年度创新人物当选者、山东千慧商标事务所所长李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现代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传统市场竞争已转化为知识产权软实力的较量,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成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李侠告诉记者,随着知识产权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科技、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已将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本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这一大环境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不断提升,同时也推动了企业商标意识的提升。现在普遍来看,社会特别是企业,已经具备了商标的保护意识,这是一个好现象、好趋势。但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决策者对商标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单个商标的注册,没有认识到商标蕴含巨大的无形资产价值,没有将商标保护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去考虑。李侠说:“目前已有大企业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要求我们事务所提供未来10年企业商标战略规划服务。而现实情况是,能意识到这一深层次问题的企业太少了。其实,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将其作为一种战略去发展,才能为企业创造无可估量的价值。对于这点,我认为,企业的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起来。”

  企业的商标战略,包括商标国内和国外注册保护、商标维权保护、驰(著)名商标争创、商标资产积累和转化等内容。

  以商标国外注册保护为例,济南企业的商标国外注册保护意识大多是淡薄的。在济南,至少有50%的出口型企业没有进行商标国外注册。李侠指出,没有进行商标国外注册和保护的企业或许是因为出口份额少,或许是因为自己是加工型企业,仅仅是贴牌生产,认为注不注册没有大碍。殊不知,这是很危险的。他们漠视的是自己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商标权,也就是企业多年来积累的商誉和名声。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就意味着企业失去了被抢注国的市场。根据商标保护的地域性原则,商标一旦在某国被他人抢注,企业就不得不放弃在被抢注国使用该商标,否则就构成商标侵权,企业需支付高昂的赔偿费用。对于知名企业而言,商标被他人抢注的风险远不止于此,还意味着企业丧失了在被抢注国潜在的巨大市场收益。显然,不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还是高价买回,或是干脆放弃国外市场,都有可能使企业增加经营成本,降低市场份额,甚至受到致命的打击。李侠举例,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HiSense”商标,该商标与海信的“Hisense”商标只在中间的字母“S”处有大小写区别,两家因此展开了长达5年的商标纠纷,虽然最终海信得以收回“Hisense”在德国的商标权,保住了德国市场,为此付出的成本却是千倍于在德国注册商标的费用,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企业决策者长期以来对商标的漠视,导致10多年后的今天,国内企业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案例仍旧层出不穷,企业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今天,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现代国际竞争的大环境要求企业决策者必须具备超前的眼光,将商标保护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去考虑,增加手中知识产权的筹码,方能保障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报记者 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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