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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规全面提高建筑消防设施配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03:4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继成

  本市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水平将逐步提高。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介绍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明确,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等的寝室、宿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及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

  对于新增消防设施的资金,以单位和业主自筹为主,政府将给予一定补贴,预计今年市区两级政府将投入1亿元资金。

  据悉,上海今年将为700幢20年以上房龄的高层住宅楼设置简易喷淋系统、警报装置和消防警示标志,还将强化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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