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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姐”陈明月昨被批捕

  羊城晚报讯 浙江“台州一姐”陈明月,年初二酒后开车肇事后逃离现场,最终导致受伤的出租车司机死亡。1月30日,公安部门初步检测发现,陈明月当时系醉酒驾驶。

  陈明月一案案发后,各种猜测和传言充斥论坛和微博。

  1月30日,台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认定陈明月系交通肇事后逃逸。同日,浙江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明月。

  1月30日,台州市公安局就陈明月一案再次公开认定结果:陈明月在事故发生后乘坐出租车离开现场,直到事发日凌晨2时52分,警方才从台州新港大酒店找到醉醺醺的陈明月。警方认为,陈明月的行为是交通肇事后逃逸。

  记者向当地政府部门求证后得知,陈明月的父母是台州三门县小雄镇的普通农民,并无特殊家庭背景。

  “陈明月罪名不少:醉驾,逃逸,致死。”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认为,这些都是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连轻判的可能都没了。”王律师说:“假如她当时没有逃逸,而是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救治伤员,即使伤员死亡,只需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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