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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应向农村倾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17:40  大江网

  大江网讯 记者尹坤报道:幼儿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幼儿教育不是简单的“保姆式照顾”,它在帮助幼儿发展,尤其在智力发展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月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组获悉,江西省政协委员周荣彪向大会递交提案,希望在政府财政力量有限、无法将幼儿教育全部包下来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唱主角” 教育质量惹人忧

  据悉,截至2010年底,江西省共有幼儿园8518所,在园幼儿人数达到123.5万人;幼儿园教职工人数为6.9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33万人。全部幼儿园中,教育部门创办的有297所,占总数的3.5%;集体创办的有68所,占总数的0.8%;其他部门创办的有62所,占总数的0.7%;民办8091所,占95%。民办幼儿园已经成为全省幼儿教育事业的主力军。

  提案指出,从总体来看,江西省优质的幼教资源基本上集中在公办幼儿园,政府财政也只是扶持公办幼儿园。这对民办幼儿园是极不公平的,也严重影响了全省幼儿教育的发展。从江西省的实际情况看,仍有2/3的幼儿(尤其是绝大部分农村幼儿)还没有享受到幼儿教育。

  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应考虑向农村倾斜

  《江西省幼儿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全省到2013年底,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1200所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但是,按照现有资料推算,这些纳入全省建设的幼儿园只占现有总量的14%,能保障的只是应入园幼儿人数的1/5--1/4,且最多只能在县、镇以上区域兴办,广大农村幼儿教育无法得到满足。

  要实现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唯有继续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入园问题。加上幼儿教育本身应具有的分散性与幼儿发展的差异性决定,幼儿园本身应该就近入园,不应该向集聚性、大型化方向发展,而应该在城市居民区、在农村靠村庄就近开办。政府政策取向就更加应该大力支持、扶助民办幼儿园。

  将闲置小学校园无偿供给民办幼儿园

  提案指出,面对基础薄弱的幼儿教育,结合江西的财政状况,在大力争取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为民办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提供财政支持,尽可能为他们配置合适的基础环境条件(包括车辆)与幼儿教育条件。例如,可以采取将闲置的小学校园无偿提供给民办幼儿园使用,对民办幼儿园按照接受的幼儿数给与资金补贴等措施。

  按照幼儿教育的规律,要制定幼儿园设置标准,明确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师资条件等基本要求,对照条件审批设置幼儿园,达不到条件的,限期整改或关停。制定幼儿园等级标准,根据幼儿园所达到的等级条件制定收费标准,既要有保障基本入园的最低收费,也要允许优质优价,调动办园者的积极性,同时也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补助幼儿营养餐

  要保证幼儿教育质量,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而且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因此,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保障民办幼儿教师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建议:逐步实现以县为单位,对幼儿教师统一管理,将有限的公共财政先用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建设,按照现行幼儿教师标准,解决幼儿教师待遇,以促进幼儿教师质量的提高。

  此外,幼儿园应该由营养专家进行配置饭菜单,确保幼儿均衡吸收需要的养分,而后还可以进一步规划为幼儿购买保健医疗。为了避免贫困家庭出现经济尴尬,幼儿营养餐所需要经费初始阶段可由政府先差额补助(主要针对贫困家庭幼儿),到条件成熟实现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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