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智)2月1日,记者从东岗交警大队了解到,1月24日,醉酒驾驶摩托车在城关区雁儿湾附近撞伤路人的张某某,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1月24日下午5时许,河南省杞县高阳镇来兰打工的张某某在朋友家喝酒后,乘着酒兴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回大青山的住所。沿雁儿湾路由西向东行驶到雁儿湾541号门口附近时,将在道路上作业的环卫工苏某某撞倒,致苏某某颅内出血。肇事后,张某某驾车准备驶离现场,被苏某某的同事抓住。
接案后,东岗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血液抽检,驾驶人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0mg/100ml,属醉驾。且张某某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肇事摩托车没有牌照,负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张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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