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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下挖出四具婴幼儿尸体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1:40  燕赵都市报

大桥下挖出四具婴幼儿尸体

  

  近日,有网名在盐城某论坛发帖爆料称,江苏响水县裕廊大桥下有村民挖出多具孩童尸体。经警方证实,现场共挖出4具婴幼儿尸体,其中有1具4岁幼女尸体,为钝击致死,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另3具无名婴儿尸体系在医疗机构医治无效死亡后,死者亲属交社会人员自行处理,不构成案件。

  记者从响水警方了解到,1月29日上午,滨海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孙某报警电话,称其4岁的女儿孙某某,在其生母吴某(西安市人,暂住在响水县响水镇东园居委会)处无故死亡,死因可疑,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接警后,响水警方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及时赶到响水县城灌河路裕廊大桥下,挖出死亡儿童孙某某的尸体,在挖掘查找过程中,一并挖出其他3具儿童尸体。通过侦查,目前,已查明孙某某为钝击致死,涉案犯罪嫌疑人系吴某现在的同居男友张某所为,随将其抓获归案。而另外三具尸体初步认定是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婴儿。目前为止,对另外三具婴儿尸体身份的确认工作正在进行。

  据知情人讲,这3具尸体是响水县人民医院的死婴,都是被一名住在附近的贾姓男子埋在桥下的,贾某平时都会受雇于医院的一位护工李某帮忙掩埋小孩尸体,每次李某给其30块钱。

  响水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徐女士称,医院向来不负责处理尸体,一般小孩在医院因故去世后,都是由家长带走,同时她表示医院现在也没有太平间,所以更不可能存在私自处理尸体的行为,裕廊大桥下被挖的尸体跟医院没有关系。

  南京一位三级大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对于死者尸体的处理是非常严格的,死亡后,患者尸体将送到太平间,院方通知家属来签署死亡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如果家属对患者死亡没有异议,那么由医院方通知殡仪馆来将尸体拉走火化。“家属是无权将尸体私自带出医院大门的,甚至家属不能自行通知殡仪馆车辆,而必须由医院来通知。对于医生来说,同样也不能带走或者处理尸体。否则就更是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目前江苏省卫生厅正在介入调查此事。(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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