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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地图资质正按规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2:41  国际在线 微博

  本报讯(记者 刘宇鑫)按此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昨天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尚未获得该资质的谷歌合资单位—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其互联网地图服务可维持现状,但不得增加新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0%。对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按规定依法审批。

  记者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了解到,截至2012年1月31日,全国共有151家单位获得了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证书,有128家单位获得乙级资质证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基本完成了对目前已知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资质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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