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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15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4项政策措施:(一)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制定防止大企业长期拖欠小企业资金的政策措施。(三)中央财政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四)建立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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