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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收费利益黑洞几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微博

  

路边停车收费利益黑洞几多
■多头管理

  有的归交警,有的归街道办,有的归派出所……

  ■账目不清

  利益咋分配,谁也说不清

  ■专家观点

  占路收费不能变成与民争利

  4—8版 策划/统筹:魏巍 袁家照采写:本报记者 朱文明 张丹丹 潘庆照 王宝泓柴颖颖 刘有杰 印朋 实习生 王志镇

  您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前几天还能把车停在路边,今天再停车时,走来一个拿着小黄旗儿的,手拿一沓发票,跟你伸手要停车费?当你质疑为何收费时,他们振振有词:俺就是小老百姓,你为难俺干么?是派出所、街道让收的!

  济南车辆越来越多,但停车设施严重滞后,许多车主只能把车停在路边,为了便于管理,交管部门划出一些“马路停车场”。1月10日起,本报派出6路记者,就“圈路收费”这一问题调查了济南40多个马路停车场,发现收费主体、数额比较混乱,存在多头管理等现象。而且,对于收费后钱的去向,多数收费人员说不清楚。

  【交警管理型】

  花园路西段停车场———

  “每人一个月要卖出2000元的票”

  1月12日16:50左右,记者来到花园路与山大路交界处东侧的停车场,路南侧约100个车位,有5名身着“交警协管”外套的管理员收费,他们都有“济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制”的工作证。

  “我们都归历城区交警大队管,这一伙收费的有35个,在历城区多条道路上收。”一名收费员说。

  “你们每个月工资多少?”记者问。“我们每人每月要卖2000元的发票,一张发票提5毛钱,交上2000元后,每个月往存折上打500元,看的车多提的就多,算起来一个月能拿1000元左右。”他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下午,记者和历城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说,在花园路西段收停车费的人员,有工作证并且穿着制服的,是他们的人。“一张发票提5毛钱,每月要卖2000元的票这种说法不属实。他们收上来的钱都要上交国库,我们给他们统一发工资。”

  经十路齐鲁儿童医院门前停车场———

  每人可拿900元工资,多收多得

  1月12日8:30左右,记者来到经十路齐鲁儿童医院门前,济微路路口东400米处,人行道南侧停车位基本停满,4名收费人员紧盯前方,一旦有车离开,立即跑去看挡风玻璃上的纸条,超过1小时就要求车主加钱。

  “你们在这收费有证吗?”记者问。“我们是给交警部门收的。”一名女收费员掏出证件,上面写有“停车管理人员证、济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制”。“每月能收多少钱?”记者问。

  她介绍,交警部门每月给他们发票,完成任务的个人发900元工资。齐鲁儿童医院门口有4个点,每个点两人轮换值班,一个月换一次地方。“我们这里4个收费点,和岔路街国税局门前、经五纬八路口6个地方,半年转一圈,平均下来一个月也就1000多块钱。”

  【记者求证】

  槐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在槐荫由交警部门划定的路边停车场并不多,只有齐鲁儿童医院、省立医院、华联等几个路边停车场,其他的路边停车场都是免费的。

  【街道办管理型】

  佛山苑内停车场———

  按25%的比例,买了4万元的发票

  1月12日,记者看到,在佛山苑一区12号楼门前,已被划为停车位,有十几辆私家车停放在路南,道路仅容一车勉强通过。

  从佛山街至佛山苑小区内,共有20余个停车位。“在居民楼前停车也收费?”面对记者的询问,收费员称收费是合法的。“停车位归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和历下交警管理。发票也是办事处给的。”

  她告诉记者,已在这里收费1年左右,“我就是个干活的,街道办和历下交警雇的我。”当记者询问她收费有没有提成时,这名女子称她只有1000多元的固定工资。

  女子给记者开具了一张停车收费发票,每张2元,上面写着“山东省济南市停车洗车专用定额发票”,收款单位的公章是“济南市历下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收费专用章”。

  【记者求证】

  2月1日13:00,记者致电佛山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这个停车场是历下交警批准的,是10多年前“停车服务进社区”时设立的,允许收费,而且有收费公示牌。“我们的发票也是从历下交警大队买的,当时一下买了4万块钱的,按照25%的比例,发票面值16万元,到现在还没用完。”他说,收费更多的是来规范停车,如果不收费,车很快就把路停满了。

  山大路两侧停车场———

  月交三五千承包费,能赚一两千块钱

  1月11日16:00左右,本报采访车从山大路由北向南行驶,刚驶过山大南路路口,路西侧有一名男子不停挥动手里的小黄旗,示意采访车停进他身后的停车位。

  车停稳后,他立即跟上来要钱,“我们是山大路办事处批准的,有正规发票。”记者看到,男子提供的发票上盖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商业街停车场”的章。

  沿山大路向南行驶至宏图三胞门前,每隔一段距离就有类似挥动黄色小旗的收费员。另一处停车点的收费员说,“这些停车场都是承包办事处的,每个月交三千,也有交四千、五千的,根据位置不一样,交的钱也不一样。”

  “你们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记者问。

  “就挣一两千块钱吧,很多人停车不给钱,收不上来。”这名收费员说。

  记者了解到,山大路路段几个停车场并不属于山大路办事处,而是归建筑新村办事处下属的山大路商业街综合管理处管理。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拨通山大路商业街管理处的电话。“这些人确实是我们的人,停车位都是交警部门划好的,只是委托我们管理。每个月我们从交警那领取停车发票,发放给这些人。”接电话的男子说。“一共有多少个停车位,有多少管理人员?是否承包给他们了?”记者问。“一共有100多个停车位,10多个人管理。收的停车费都交上去了,我们见不着。”“那你们不白忙活了吗?”记者问。“肯定不能白忙活,交的钱会返回来。”男子回答说。对于承包的费用和交警返还的数额,他并不愿透露。

  历下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停车场确实是委托街道办代管的。

  林祥南街沿路停车场———

  没要发票,收费人员揣起1元钱

  1月13日13:00,记者来到纬一路与林祥南街路口附近。只见街口处立着停车场的标识牌,停车场名称为“林祥南街北侧停车场”,附近悬挂公示牌,收费金额的布面被划破,数字不可辨认。

  路北划有停车白线,路两侧都停车。“老张!有车来了!”菜贩的高声吆喝,唤来一名身穿“魏家庄地区交通协管员”字样外套的中年男子。

  他告诉记者,这块儿有仨停车场,被老板承包两年了,“我一个人兼林祥南街和纬一路停车场,不这么干就挣不出钱来。”他表示,停车场是从街道办那承包的,发票上盖着“市中区魏家庄地区商业街停车场”的公章。

  问及收费标准,他表示小型车停车费每小时2块钱。然而在采访期间,一名男车主给了1元,就把车开走了。“人家不要发票,1块钱也行。”看车人乐呵呵地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再次前往林祥南街,却不见看车人的踪影。周围小贩称,已经好几天没见“老张”了,兴许是回家过年了。

  魏家庄街道办有关人士表示,林祥南街停车场归他们管辖,跟交警大队合作管理,街道办把停车场承包出去,承包人定期从交警大队购买发票,街道办只负责监督和人员管理。

  他表示,停车场收上来的钱,扣除看车人基本工资和承包人的停车提留,其余的全交交警大队了,街道办什么钱也没留,“以非机动车为例,停一次收5毛,承包人能提5分,机动车的比例也差不多。”

  【一条路俩“娘家”型】

  经二路嘉华附近停车场———

  “同样操心挨冻,对面收入高多了”

  1月12日9:30至10:00,记者来到嘉华购物广场经二路附近。路南30个停车位,路北6个,两侧都停满了车。

  路边看车的是中年女子。在零下5℃的寒风中,她裹紧长棉衣,不住地搓手。她告诉记者,路两侧的停车场分属不同单位,路南是“市交通大队”的,收费能吃提成,一张票2元钱交1.7元;路北归市公安局槐荫分局管,每月800元固定工资,早班8:00到13:00,晚班13:00到17:00,两人轮岗。“同样是操心挨冻,对面收入比这高多了。干多干少都这钱,所以我经常晚点儿再上班。”

  记者看到路北停车场发票上盖有“济南市西市场地区车管处”公章。她表示,看车人吃死工资,给不给发票没啥差别,不管有没有用完,上面1天发1本,1本50张发票,“一个车位交多少,钱都是有数的。”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前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经二路嘉华商场两侧停车场归属确有不同。路南的场地是归槐荫交警大队管理,路北停车场归槐荫公安分局。“街道办本身没有停车场,这个章不是我们刻的。路两边都是正规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马鞍山路两侧停车场———

  路南经交警审批,路北归派出所管理

  自英雄山北门至省体育中心路段北侧有百余停车位,路南侧也停满了车辆。不同的是,路南侧停车收费人员统一戴袖标执黄旗,路北侧停车收费人员则在胸前挂黄色袖标,上有“市中分局停车管理”字样。

  一名女收费员告诉记者,停车场是由四里村派出所审批管理,收费人员共分4组有20人。“每人每月上交承包费200元。”该工作人员称,以前他们都是从四里村派出所以每张1元的价格购买面额2元的停车发票,但近两个月四里村派出所已对此种发票停供。

  马鞍山路新世界商城路段南侧停车收费人员表示,与该路段北侧停车场不同,他们是经交警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但对于停车收费资质及停车场审批流程,收费人员或说不清楚或拒绝告知。英雄山北门外停车场工作人员只告知停车场属于济南市保安公司,其他一概拒绝透露。

  【记者求证】

  四里村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马鞍山路新世界商城门前路北侧停车场确属四里村派出所管理。该停车场自新世界商城开业时就设立了,是出于市民车辆安全考虑而设。停车收费人员每月向派出所上交部分管理费,该费用由派出所统一上交。

  她同时表示,该停车场从一开始规划就是停放非机动车的,“不具备停放机动车的条件”,机动车停车被收费,不排除停车场收费人员主动引导,或车主图方便主动停放。因为未经过交警、物价等部门审批,停放机动车无法提供发票。

  【派出所管理型】

  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停车场———

  收费者佩戴“泺源派出所”袖章

  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东、西两侧各有一排停车位,数量约20个。当记者停车时,一名收费员举着小黄旗过来,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2元钱一个小时,你不可能这么快回来,交5块钱吧。”

  记者询问停车场归哪管理,他举起胳膊,指了指袖章,“我们归泺源派出所管理。”在共青团路10号东侧也有10余个停车位,路边设一块蓝色指示牌,上面写着“泺源派出所停车场”。

  【记者求证】

  泺源派出所王警官表示,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停车场属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泺源派出所只负责管理。对于停车场是否上交管理费等情况,王警官称“由专人管理”,他不清楚。

  经四纬一路口西北侧停车场———

  未经审批,自称无正规手续

  记者来到经四纬一路口“孟氏拔罐”门前的停车场,看到收费员身着便装,左胳膊戴着红袖章,字迹模糊不清。不足100平方米的停车场停了14辆车,除路西及北侧门头房前的空地外,有4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场使用收据,收据盖大观园派出所公章。

  收费员张先生表示,停车场是他与两名合伙人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批的,3人每月共上交1000元左右的承包费,场地荷载停车数为10辆。“我们没有正规手续。”他坦承停车场并未经过交警、物价部门审批,面额2元一张的停车收据,是每月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以1.5元的价格买的,每张从中提取0.5元,“所以能不给发票就不给发票。”

  采访中,张先生对短暂停车的车主大多收取1元钱,前提是不开发票。

  【记者求证】

  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场不属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管理。该办事处负责城管工作的曹先生表示,该停车场隶属大观园派出所管辖。

  大观园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确由大观园派出所设立,“以前乱停乱放,派出所找了几个人,规范一下”,“孟氏拔罐”门前停机动车,西侧停自行车,“这个交警知道”,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他表示,使用正式发票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停车场临时用的是停车收据。至于停车员所称的每月上交1000多元停车场承包费,他说“是适当收点管理费”。管理费有专门内勤管理,“该上交的上交。”

  泺文路北段停车场———

  停车发票盖有历下公安分局公章

  1月11日17:10左右,记者来到泺文路,省实验小学北侧300米处,3名收费员在马路两侧引导车辆停靠。

  他们提供的发票上盖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停车场收费专用章”。“这个路段一共60个停车位,3个人管理。上午都是两边单位的车不给钱,只有下午3点到晚上10点来收钱。”一位收费员说。

  “你们收的钱都交给谁?”记者问。

  “公安局给我们一个账号,每人每个月去银行打2300多块钱。我们一个月也就挣五六百块钱。”她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联系历下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管理停车场的民警春节轮休,得两三天后才能联系。

  【个人收费型】

  历下区东关派出所对面停车场———

  夜间停车5元,只给收据

  1月11日13:15,记者来到东关大街派出所对面一马路停车场,约20个车位里只停放了五六辆汽车。

  记者来到了身后贴有“停车场”字样,只有几平方米的简易杂货铺内,一中年女子迎上前来。

  记者:“你好,我朋友有辆车想在这停车过个夜。”

  女子:“行啊,5块!”

  记者:“那能开正规发票吗?”

  女子:“这开不了,但是有收据。”

  记者看到女子的收据印有“看车费五元东关大街派出所停车管理”字样,但没有公章。

  【记者求证】

  东关大街派出所一名霍姓警官表示,东关大街派出所对面停车场未经交警、物价等部门审批,其白天停车不收费,只在夜间收取看车费。霍警官称,该停车场的设立完全出于夜间停车安全的考虑,由附近小区一个70多岁的老人负责看管,收取的停车费由其自收自支,“派出所不收任何管理费”。

  济南的路边临时停车场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形,这背后的利益链条是怎样的呢?其管理者、经营者、收费人员之间如何分成?收来的停车费流向何方了?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停车发票来自何方?

  100元停车发票,购买只需2元

  1月29日上午,记者致电市中区地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适用于停车场的定额发票有两种:一种是带奖区的通用类发票,票面价值是2元,每本发票工本费8元,一本50张,俗称“大两块”;另一种是不带奖区的发票,票面价值也是2元,每本工本费2元,一本50张,俗称“小两块”。根据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免工本费的优惠。

  地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的正规停车发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均是从地税大厅买的,有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相符的正规停车场可以买,同时交警部门有委托代征,“交警也是从我们这儿买的。”

  她表示,交警部门的停车发票由历下区地税部门统一发售。1月31日上午,记者致电历下区地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交警部门的购买价格与普通经营业主一样,“小两块”同样是2元一本,“由交警部门先垫征了。”

  停车发票如何流通?

  承包人按发票面值约30%购买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正规停车场除了购买发票的费用,还要负担场地费用、半年期或一年期的审核费用以及维护停车设施的费用,“对于占路停车收费人员来说,这些费用统统没有,最大的开销就是购买发票。”

  通过近段时间的走访调查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声称由街道办或派出所管理的看车人以1.5元至1.6元的价格购买发票。

  千佛山附近一家停车场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的发票是从交警部门按照面值的30%买的。也就是说,票面价值两元的发票只需6毛钱就能买到,除了交给交警部门的30%,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记者采访了济南交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求证。“和他们说的差不多。”这位交管人员说。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看车人会把钱和发票分开放,除非车主主动索取,决不主动给发票,能省就省,而半数以上的车主是不索要发票的。因此无论是以哪种价格、方式购买发票,手头都可能出现不少剩余发票。剩余的发票去哪儿了,是否在行业内部再次交易?不索要发票但收上来的钱又有多少?围绕发票问题迷雾重重。

  收的停车费交给谁了?

  街办?派出所?看车人说法不一

  停车费收上去交给谁了?本报记者从道路停车场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有说交给街道办的,有的说会交给派出所,有的说交给“交管大队”,有的号称分局直接管理,还有不少避而不言,笼统地说是上交政府的。

  此前接受采访时,济南市物价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因为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在道路上停车收取的费用将全部上交国库。此外,经营者利用道路停车泊位收取的停车服务收费资金应按一定比例上交财政。

  究竟这笔钱数额多少,又会流向何方?市区商业街,1个停车位单日停5小时,收入在10元左右。济南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人曾介绍,2010年前后济南市区范围内路内临时停车泊位10863个。

  据悉,由于无法确定有多少停车泊位是占路收费的,所以无法得出具体收益。

  在和看车人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街道办和派出所是停车费主要流向所在。记者向一名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她表示,街道办收取停车管理费确实能带来创收,但由于其所在辖区没有繁华商业区,无法开设沿路停车场,对创收款项不知情,“听说我们辖区里派出所承包给个人的停车场,里面有不到80个车位,承包人每年要交给派出所10万元停车费。”

  ■部门回应【交警说法】

  划线收费是为了规范停车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主干道两旁是不允许停放机动车的。但随着济南机动车保有量的大量增加,大批车没地方停,只能在马路两边规划路边停车场。

  划了车位后,有些在附近上班的车主,一整天都会把车停在路上,反而使道路更加拥堵。收停车费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其目的一是临时缓解车位紧张,二是让车主尽快离开,方便其他车主办事。

  针对部分街道和派出所管理的路边停车场停车费流向问题,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路边临时停车场确实是由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在管理,辖区街道办事处只是代管,他们的发票都是从交警大队领取,并交纳一定比例的钱,“他们收费也是按照物价局的规定,不会多收钱,都上交国库了。”

  “为什么不由交警部门直接管理,而交由他们管理呢?”记者问。“有些街道办事处辖区的道路太繁华,工作量比较大,交警光疏导交通都忙不过来,加上路边一些店面乱停车等问题,辖区的办事处管理起来会更有效。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晚上路边临时停车场的管理,这属于治安管理的方面。”这位工作人员说。

  2月1日上午记者到济南市交警支队联系停车管理办公室采访。当记者问及路边停车场的问题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路边停车的问题还不是很规范,最近我市对停车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有些问题目前不方便说,采访的话可以留下问题等向领导请示后书面答复。”“目前路边停车场都是交警管吗?”记者问。“也不只是交警,停车这块涉及很多部门,现在没法说。”这位工作人员说。

  【财政部门】

  交警向国库上交“转让费”

  济南市的占道收费到底有多少进了国库?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称:占道收费的政策由济南市交警部门来执行,但交警没这么多人员收费,就委托区里、街办收费,“转包出去了”。

  “比如这条街该收100万元,20万元就转给街道了,多收的,街道上可能发工资、发奖金,你没看到现在小街小巷都划上线收费了。街道上收的这一块,可能还会返回交警一部分,要是一点费用没有,他(交警部门)肯定不干。”

  他表示,交警部门上交国库的是转让费,当作非税收入交给市财政局非税局。财政收转让费,其实占收费总收入的比例并不大,比如交警一年停车收入1000万元,交给财政200万元。

  【安保服务中心】

  收费员提成由各区大队定

  直接归交警管理的不少路边停车场所提供的发票上,都盖有“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发票专用章,这是个什么部门?具体负责什么业务呢?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二环东路燕山立交桥附近的这家单位。

  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的上级部门是交警支队,我们只负责出票,路边停车场哪些归我们这里管,哪些归别的部门管,都是各个区的交警大队自己划定。划归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都由各区的交警大队从我们这里拿发票,然后给收费员。”

  “拿发票交钱吗?收费员的工资由谁发?”记者问。

  “拿发票肯定要交钱,我们的票都有税。收费员的工资都由各个区大队自己管理,给收费员提多少,各个区都不一样,同一个区的不同路段也不一样,这些都由各个区的大队和收费员协商好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曾几何时,经七纬一路口南侧突然挂出一个“ P军车免费”的牌子,经常在纬一路两边停车的苏先生心里一紧:“划成了停车场,而且军车免费,是不是意味着要对私家车收费了?”不过还好,到现在此路段停车还是免费。不过苏先生注意到,现在越来越多的道路被划上了停车位,停车收费人员也纷纷冒了出来。这到底合理吗?

  专家观点1

  停车收费路权归属要清晰

  山东省委党校政法研究部主任张杰表示,路侧停车收费首先路权归属要清晰,另外停车收费的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张杰从社会学角度分析,道路停车收费的目的应该是为了道路秩序管理,而不是为了收费。

  张杰表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很多国家对于道路收费是允许的,“车停在路侧,使用了空间就要付出代价,因为道路是公用的”。张杰强调,判断道路停车收费到底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还是部门借机谋私利,停车收费款项的去向是关键。

  专家观点2

  路是大家的画个框就收费是与民争利

  有社会学家认为,以收费为手段解决拥堵和停车难只是“美丽借口”,不仅不可能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相反画一个框框就是一个收费的来源,将为相关部门增加一笔额外不菲的收入。设置道路停车收费门槛的思路就像“上路费”或“出门费”一样荒唐。而且此举是限制消费,违背了政府“为民谋利”的原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表示,如果是投资建成停车场向使用者收费还说得过去,但在几乎不需任何投资的情况下,在依法属于全民所有的城市道路上,画一个框框就收费的做法,不论是什么样的理由,都是一种无本的买卖,说到底都只是“与民争利”。实施泊车费不能解决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利用道路泊车收费设想来缓解停车难、提高泊位利用率,存在逻辑错误。

  他强调,通过收停车费减少停靠车辆和停放时间,从而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若车主拒绝将车停放在画线车位内,而为节省费用停车到画线范围外,势必引起交通混乱,但有限的交警不可能将执法范围扩大到一切巷口、路口甚至所有的小区、单位的出口。此外,各类机动车主的负担都已不轻:仅与机动车有关的税种就有购置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税费之外,还有诸如通行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交强险等。

  专家观点3

  公权道路的收益应归还国家

  “无论是从交通管理视角出发,还是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道路停车都是应该被限制的。”一家停车场管理公司专业人士如是说。

  1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跨国停车场管理公司,乍一听采访主题是“道路停车”,电话那头专门研究停车管理的李晓轩有些发懵。待记者将场景白描出来,他苦笑一声,“道路停车管理,只在国内才有这标准。”

  他告诉记者,上海各区只选择一家企业发放牌照,区内占道停车全部由这个指定企业来经营管理,“路权是国家的,是市民的公权力,所有开车人都交了养路费。一般说来,区政府会将经营权委托给带政府背景的企业,经营单位会把停车收入大部分归还国家。”

  由于外来企业不具备管理道路停车的资格,他表示没有亲眼见过这个账目,但从大方向上讲公权道路的收益是理应归还国家的。

  记者调查发现,济南市大型商场、写字楼附属的停车场大多是由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李晓轩对此表示,国内还没有将停车资源外包给第三方的意识和需求,而在国外市场里停车区域是被作为商品来运作的。

  他认为从停车场管理的专业角度分析,道路停车是应该被限制的。从疏导交通的角度看,道路停车会占用道路,影响城市的通行能力;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公权谋利容易滋生腐败,尤其是在缺乏相应监督机制的情况下。

  他表示,道路停车只是无奈之举,而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上海限定牌照的做法是值得推广的,与北京等特大型城市相比,其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少许多,主要集中在非主要道路、非繁忙要道,并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李晓轩介绍,有效停车方案应该重在引导,将车辆导入应该进入的停车场,“在繁忙区域设置示意牌,显示停车场空闲车位余量,或是开发能与智能终端匹配的软件,都是对活用停车资源的高端引导模式”。

  【法规监管】

  1998年起实施的“济南停车场管理办法”已严重滞后

  路边停车收费亟须有法可依

  目前济南的道路上到底有多少占道收费的车位?这些车位是如何划定的?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负责审批因建设施工或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占用的道路,占道划线停车并不归市政部门管理。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路边停车场的审批也不在审批中心。“这里面的头绪太多了,很难解决。我个人感觉,主要是办事处养的人太多了,收费主体主要是办事处招的临时人员。这里面的利益我个人感觉不小。不给票的太多了,就是给票的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这个事儿我们自己感受都很明显。”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制定物价标准,路边占道应由交警部门审批。

  1月13日下午4点,记者联系到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办公室,想就济南到底有多少条路可以占道停车进行采访,工作人员称可过会儿再打。但之后,办公电话再也无人应答。

  目前济南管理停车场的法规还是1998年实施的《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停车场。确需临时设置的,应当按照《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圈路收费的停车场,属于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根据《办法》第十六条,开办此类停车场,应当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代管费。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停车场都拿不出以上证件。

  此办法现已严重滞后,亟须新的管理办法出台。2011年5月,《济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开,有关部门称当年年底就能出台,但迟迟未见公布。

  业内人士表示,也许正是老政策滞后、新政策不明朗,造成了目前圈地停车的乱象。

  【他山之石】

  长春:2645个车位拍出955万元

  据媒体报道,2011年12月29日,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车辆泊位经营权进行拍卖,中标企业以每年955万元的价格取得2645个路内临时车位的经营权。

  长春市共有9000多个路内泊车车位,过去管理无序、收费随意现象严重。目前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2万辆,城市道路不堪重负,停车难、停车乱现象更加突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刘东伟表示,公开转让泊车经营权是长春市对静态停车管理模式的市场化探索,专业停车公司取得经营权后,将大大提高泊位周转率,政府也可通过经营权转让所得加大对市政公用设施投入,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广州:对车位统一受理、联合审批

  广州市交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根据现行政府规章的规定,市政道路上占道停车泊位设置的审批主体只有交通、交警和市政三个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属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城管等单位却均对占道停车的审批、管理和经营有着不同程度的干预。涉及部门过多,意见难以统一,审批管理效率低。

  为解决这一问题,下一步广州将通过建立“统一受理、联合审批”的审批程序,减少部门干预,提高审批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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