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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通过技能鉴定可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7:40  深圳特区报 微博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我市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将可获得鉴定补贴,补贴金额最高达到3200元。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根据《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100%给予鉴定补贴。失业人员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失业人员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但一年内通过同一工种上一等级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再次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具体领取办法如下: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技能鉴定补贴和80%的职业培训补贴。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可在办理就业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20%的职业培训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发布了我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工种目录,补贴金额从900元至3200元不等,其中E类工种的高级技师获得的补贴最高。E类工种主要包括车工、电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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