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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公布2011年度土地违法问责时间表 9月底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7:54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开了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违法问责时间表——在今年9月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完成地方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审核验收,尔后,将依据规定,对土地、矿产违法严重地区的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国土资源部将对违法用地、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以督促整改;同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开了启动问责的时间表:201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将完成验收工作。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此后,将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国土资源部表示,问责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要严肃查处个案,同时也要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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