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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明确虚假诉讼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08:48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西宁2月1日电 记者韩萍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针对司法审判领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院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以规范性制度的形式规制虚假民事诉讼行为。

  西宁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虚假民事诉讼行为公然蔑视国家法律,不仅侵害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正当权益,也扰乱了正常司法和社会管理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极具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法律在规制虚假诉讼行为方面并无完善的责任体系,这是导致虚假诉讼行为多发的重要制度原因。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为西宁各级法院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提供了具体操作标准,明确了审判人员在审理疑似虚假诉讼案件的重点审查范围和审查方向,对引导法官自觉强化“内功”、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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