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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公款入私囊,光明前途亲手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15:17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赵 磊 通讯员 钱雨伶

  她名牌大学毕业,十余年奋斗在生产一线,主动请缨到边疆支援建设,领导企业创业谋发展……但是,一步错步步错,贪婪的欲望战胜了坚守的原则。最终,39岁的陈炜将光明前途葬送在自己的手上。

  农场苦干硕果累累

  陈炜生于1972年,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了长兴的一个农场工作。自从进入农场,陈炜不畏劳苦,一直埋头苦干在田间一线。期间,陈炜还主动报名到云南支边半年,在中国最艰苦最贫穷的农村与当地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陈炜所在的柑桔公司更是长兴岛柑桔生产的龙头企业。随着农场改制为国有企业,陈炜也逐步走上了公司经理的领导岗位。经过一翻努力,柑桔公司的效益也越来越好。

  虚报采购数量走上歧路

  2008年初,陈炜担任柑桔研究所所长。她从崇明林业站的一名工作人员处得知,上海市绿化局为了鼓励果农采用有机肥料,推出了一个“双增双减”项目,给予使用有机肥料的果农或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公司领导成员就此事进行讨论,决定让陈炜主持这个项目。

  然而,陈炜在与肥料供应商沟通时,在运输费用环节产生了分歧,最终决定虚报肥料数量来填补运输费用。供应商施经理承诺,多出的补贴款将会作为推广服务费退还给柑桔公司。几天后,施经理拿出几张送货单让陈炜签字,并说按约定,等资金到位后及时返还相关费用。陈炜把便字签了。

  2010年,检察机关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反映陈炜在担任柑桔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权贪污政府补贴款。崇明县检察院经过初查,确认陈炜涉嫌贪污罪,遂对其立案侦查。

  经崇明检察院审查查明,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在为柑桔公司采购有机肥过程中,陈炜与供应商施经理协商后,先后虚构1300吨有机肥料,并于2008年9月8日至2009年10月30日期间,有机肥公司分四次将总计19.5万元的补贴款存入了陈炜的个人账号。她在收到上述钱款后,将其中4.5万元上交柑桔公司,私吞了15万元余款。

  陈炜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贪污罪,崇明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公诉意见,判处她有期徒刑5年,并收缴赃款1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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