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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办高校统招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05:59  西安晚报

  

  新华社西安2月2日专电为了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陕西省日前出台意见,将民办高校统招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意见规定,民办高校统招生在升学、就业、创业、转学、考试、交通优惠、医疗保险、户籍迁移、档案管理、评奖评优、伙食补贴、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选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学生享受同等权利。

  民办高校自行招收的非统招生,由学校发放学习通知书,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得证书的类型和办法,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定,切实保障学生的知情权。

  陕西还将推进民办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民办高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支持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本科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有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实施注册入学。年度新增招生计划向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高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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