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凶手死刑改死缓 受害家属10年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06:0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春节前夕,一个消息在云南省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里不胫而走——一个10年就听说被判死刑的人,竟然还活着!

  这是一起鲜为人知的“死刑改缓刑”案件,新德村村民代贤峰因去商店赊香烟被拒,猛刺年仅19岁的女店主徐文素30余刀,将她杀害。人们一直不明白,代贤峰案的判决书,被害人徐文素的家属为何一直没有看到?

  一审二审受害人家属全不知情

  1999年10月25日7点,徐文素已经出嫁的大姐徐娇琼到山上帮父亲掰玉米回来,路过徐文素的小店时,发现徐文素倒在地上,全身是血。徐娇琼赶紧喊来了父亲徐兴能。两人背起徐文素就往乡卫生院跑。但是,徐文素已经身亡。这起案件很快告破,同村的年轻人代贤峰被警察抓了。

  经公安机关侦查:代贤峰与蒲绍丙、肖本义(二人仍在逃)预谋,准备抢劫徐文素的小卖部。案发当时,代贤峰敲开小卖部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拒绝。于是,代贤峰用水果刀朝徐文素的颈部刺了一刀,又翻窗入室,持刀砍杀徐文素,致徐死亡。

  被捕后,代贤峰辩称自己“受了蒲绍丙的胁迫才抢劫杀人”。其辩护人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代贤峰是其兄带领公安人员抓获的,应当以自首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虽认定了代贤峰有自首情节,但认为他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不宜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代贤峰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代贤峰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200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代贤峰论罪当处死刑,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据此,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改判代贤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这些事情,徐兴能一无所知。他只在女儿离世一年后听村里的人说,代贤峰被判了死刑。“人死不能复生,凶手伏法,我的女儿能瞑目了。”

  启动再审才能查阅判决是否送达

  一晃10年过去了。2010年5月1日,刚工作不久的小儿子徐文磊回到家中,父亲突然把他叫到身边。“听说代贤峰还活着,过几年,他就出狱回来了!”徐文磊见父亲一脸的愤懑,便答应一定去问个明白。

  2010年6月,徐文磊和二姐找到曲靖中院询问此事。在那里,他看到了跟代贤峰有关的(2000)曲刑初字第72号判决书和(2000)云高刑终字第1062号判决书。

  代贤峰案中,相关司法部门为何不通知受害者家属?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1月16日,记者陪同徐家人,到曲靖市检察院了解情况。

  该院公诉科一位检察官称,按规定,检察机关收到案子后,应于3日内告知受害人家属,询问是否聘请律师、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但是当年尽告知义务的应该是收案机关——宣威市检察院。“上级检察院也有审查下一级机关是否告知的义务,但是这个案子的承办人出差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一位姓丁的值班法官表示,该案的主审法官已经退休,若要确认法院是否送达、10年前死者家属是否收到判决,这需要查卷,而只有二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才能调卷。

  已立案但是否重审仍未定

  2010年6月得知判决结果后,徐家于今年初向省高院递交了申诉材料,要求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对案件进行审查处理;撤销(2000)云高刑终字第1062号刑事判决书,对该案进行再审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判处被告代贤峰死刑,并立即执行。

  2010年底,徐兴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代贤峰索赔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其子徐文果和徐文磊也向代索赔学费及生活费。经宣威市法院判决和调解,由代贤峰赔偿徐兴能丧葬费等61369元,分别赔偿徐文果和徐文磊学费、生活费1万元。

  “开庭的时候,代贤峰看见我,就把头扭过去。他没有向我们说过一声道歉,他家的人也是冷漠以对。而且判决和调解都是一纸空文,代贤峰当时就表示无力偿还。”徐家人称。

  记者从云南省高院立案庭了解到,此案已于1月11日立案,是否重审还有待审查。

  (据云南网)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