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口公布今年中小学各项收费标准 免除学生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06:38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2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2012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与此同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也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非盈利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据介绍,中小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小学生伙食费(含课间餐、午餐、副餐、牛奶等)、高中军训费按实际收取;小学生午休管理费、校车费、校外活动费、热水费(学生洗澡的热水,不含饮用开水)按成本补偿原则由校方拟定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补办证(卡)费每证(卡)不得超过10元,其中校园一卡通每卡不得超过20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

  代收费:教材费(高中学生)、电影费(高中学生)按实际价格收取;考试费(会考、高考)、体检费(高中生)、中小学生校服费按省价格、财政等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作业本费(海口、三亚市区中小学校不含高中)按相关规定收取。另外,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不得将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国家已命令禁止或明文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收费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收费后应向学生家长发放结算单,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学校不按本办法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