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南京2月2日电 记者丁国锋 记者今天下午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228人,发放救助金392.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5.8%、39.3%,及时修复了因刑事犯罪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检察机关坚持看被害人遭受损失情况、看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无支付赔偿能力、看在侦查阶段是否已得到赔偿的“三看”制度,和问是否及时得到相关赔偿和救助、问被害人家庭收入是否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问是否有被害人赡养、扶养、抚养的家庭成员的“三问”制度,在实施中做到快审批、救急需,并为紧急救助申请的审批建立了绿色通道,要求10日内作出救助决定,如遇有紧急情况,还将特事特办,边办手续、边预付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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