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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准新娘拒付2元如厕费 打伤人赔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14:00  国际在线 微博

  待嫁新娘黄潇潇选婚纱时“内急”,在酒店小便后却被要求收取2元“用厕费”。一怒之下,黄潇潇将酒店老板打成轻伤。昨天上午,金阊法院对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作出宣判,判决黄潇潇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黄潇潇自愿赔偿酒店老板12万元。

  去年10月下旬,黄潇潇等一家六口到苏州某婚纱城购买婚纱,为今年春天的婚礼作准备。当一家人在婚纱店逛得兴致勃勃之际,黄潇潇肚子不适,突发“内急”,问了多家婚纱店,都没有厕所。一行人走到婚纱城附近的某酒店时,黄潇潇眼前一亮,酒店前台墙壁上,标有“二楼厕所”字样。憋得脸色发白的黄潇潇,没来得及跟酒店老板打个招呼,就冲上二楼厕所间,她家人也紧跟着来到酒店大堂坐下,等待她“方便”完毕后再去购买婚纱。

  谁料,等黄潇潇下楼时,酒店老板走上来,索要“两元钱”厕所使用费,黄潇潇拒绝支付,她说:“谁没有内急的时候啊,要是没钱,大便小便不得憋死人不可!”一股怒气从黄潇潇心里升起,跟酒店老板没说上几句,就扭打起来。黄潇潇的“亲友团”也不甘示弱,赶紧三拳两脚上前“护驾”。众人力量拧成团,店老板被打得倒地不起,黄潇潇一家这才收手,扬长而去。酒店伙计立即把老板送到医院,拍了片,才知道他第一腰椎骨折,经手术卧床数月方才康复。后经法医鉴定,店老板的损伤已经构成人体轻伤。

  案件审理中,店老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调解,他与黄潇潇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潇潇一次性赔偿店老板12万元,并获得店老板的谅解。法官考虑本案因一般琐事引起,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因此判决黄潇潇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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