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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即过去通称的“中小企业”。去年7月份,作为研究和实施企业政策的基础,国家工信部、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微型企业”这一类型,从而有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马汉青 严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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