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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缴电话费被拒万宁男子扔“山猪炮”伤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15:32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2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王娇峥)国营万宁市东兴农场一名20岁的男子与朋友喝酒到凌晨5点后,到一个手机话费代缴店铺缴费被拒,愤怒中将店铺中的东西砸烂。在被店主的女婿指责后,男子回家拿一枚“山猪炮”在店铺扔爆,炸伤了三位无辜者。近日,万宁市法院依法以爆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经万宁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9日凌晨5时许,吴某捷到万宁东兴农场南礼队与朋友喝酒回到白龙塘队时,发现自己的手机话费没了,就叫醒了开铺店代办手机缴费的黄某荣,要求缴费,黄某荣以其手机也没了费用为由不予受理这一业务,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吴某捷因此砸碎了黄某荣店铺柜台玻璃、灯管等物,黄某荣的女婿吴某波看见后便严厉指责吴某捷,吴某捷回家并于当天早上6时许持一枚“山猪炮”返回黄某荣的店铺附近,将该枚“山猪炮”向店铺投掷引发爆炸,当场将文某英、郭某容、蔡某等人炸伤。经法医鉴定,文某英、郭某容、蔡某的损伤均属于轻微伤。案发后,吴俊捷于2010年12月7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以上事实。

  法院认为,吴某捷无视国家法律,仅因一点小磨擦,就在公共场所使用爆炸物报复他人,已构成了爆炸罪,故依法判处吴某捷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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